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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检察院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在通过连日召开党支部会议、部门会议、交流讨论等方式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7月29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再次传达学习全会精神和中央宣讲团报告会、省委常委会、省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市委常委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会议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新征程上朝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把学习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宣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检察改革全过程各方面。要抓好贯彻落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系统部署,持续深化检察改革。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为牵引,深化检察“双进”服务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做到统筹兼顾,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下半年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与提升检察业务质效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巩固提升,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榆林检察力量。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编辑:刘浩鑫 校对:薛蓉蓉 审核: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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